现在位于:新鸣网 > 法治聚焦 > 文章正文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99度社区 24小时新闻热线:18803523159

购物:21种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

  购物:21种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  晨报讯(井惠群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齐媛媛) 春节前,商家纷纷使出打折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但也有一些不正当经营方式损害到消费者合法权益。昨日,大连市工商局发布消息

  购物:21种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
 
  晨报讯(井惠群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齐媛媛) 春节前,商家纷纷使出打折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但也有一些不正当经营方式损害到消费者合法权益。昨日,大连市工商局发布消息提醒,有21种消费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每逢节日,经营者打折让利、购物返券、有奖销售、积分返利等各种促销手段层出不穷。但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欺诈行为也屡禁不止。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按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而作为配套规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则详细列举了经营者不得有以下21种属于欺诈的不法行为。
 
  经营者21种属于欺诈的不法行为
 
  1 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2 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 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4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5 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6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7 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8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9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10 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11 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12 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3 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14 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15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6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7 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18 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19 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20 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21 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资讯标签:购物:21种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

 责任编辑: 贺筱孟

上一篇:警方以案支招 防范网络诈骗

下一篇:隐私权、知情权孰重?婚检“善意隐瞒”致男子感染艾滋病引发热议

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晋公网安备 14020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