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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中院“善意执行”打动韩企救活中企

你们的‘善意执行’打动了韩国企业,救活了中国企业。近日,韩国某半导体材料株式会社代表与国内一家上市公司漯河某太阳能企业代表,一同来到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赞法院的执行工作用心用法用情

   “你们的‘善意执行’打动了韩国企业,救活了中国企业。”近日,韩国某半导体材料株式会社代表与国内一家上市公司漯河某太阳能企业代表,一同来到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赞法院的执行工作用心用法用情、公平公正公开。
    原被告双方同时认可法院并不多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要求认真总结此案经验。
    
据了解,漯河某太阳能企业通过考察,购置了韩方企业的设备。支付大部分款项后,漯河企业认为韩方企业迟迟不能调试到要求标准,遂要求退货,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根据合同约定,双方选择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期间,韩方企业申请破产。2015年6月15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以漯河企业自行终止调试为由,作出漯河企业败诉的仲裁结果。因为一裁终审,漯河企业没有挽回余地。当年9月21日,韩方企业申请在漯河中院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漯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贾志刚、执行人员张建军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因双方在本金及利息等方面期盼差距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涉案的漯河企业是生产太阳能配件的低碳绿色朝阳产业,其产品在国际同类产品中占比约20%,而申请执行人韩方企业属于涉外企业,也多次施压执行,一旦处置不当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国际影响。
    
执行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被执行人漯河企业因为此案造成资金短缺,如果依法拍卖已查封的厂房等标的物,虽然案件可以执结,但将给企业经营造成毁灭性打击,从而导致大批职工失业,影响社会稳定。
   
经过沟通,韩方企业认可了漯河法官的善意,同意采取调解的方式,但要求法官亲自前往韩方企业在上海的分理处参与主持。
   
2017年12月15日,贾志刚等执行干警到上海主持双方调解。漯河企业认为韩方企业缺乏诚信,购买设备产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合同中技术要求,除非调试到位后再支付余下设备款并对仲裁结果表示异议。韩方企业则认为仲裁已经生效,已明确各自履行义务,购买合同已解除,不存在再继续安装调试。
   
贾志刚向被执行人解释,香港仲裁采用的是英美法系,即便不服,也要尊重生效裁决,如果采取强制执行,对上市企业的形象不利。而后对申请执行人阐明,中韩文化有一脉相承之处,诚信经营是企业的基础,双方都有违反合同条款之处。鉴于漯河企业资产具有整体性,执行标的与所查封的数亿元整体资产差距过大,如果分割拍卖很难实现,整体拍卖对被执行人显失公允,也会造成更大社会隐患。
   
执行人员依法动情的话语,感动了双方,双方均同意让步。经过几轮谈判,初步达成和解意向。
    
今年1月23日下午,双方公司代表来到漯河中院,当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漯河企业分期支付韩方企业3900万元。
   
韩企驻上海公司代表郜明华介绍说,漯河法官多次协商调解,清正廉洁,设身处地,用情用法,善意担当,让韩企非常感动。漯河法官为中国法官树立了形象,挣足了面子。漯河企业副总薛智栋说,没有法官多次辛苦调解,就不会有双方的成功和解,企业的发展就会陷入困局,这种为企业解忧、服务企业发展的理念让企业员工感恩,今后企业在漯河的投资发展会更有信心、更有底气。

资讯标签:善意执行

 责任编辑: 林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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