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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游客购物 导游获刑敲警钟

    “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获刑”警示旅游从业者,不要肆意妄为贪图私利,不要漠视和侵犯游客权益。

  去年,一则云南导游辱骂游客、称游客骗吃骗喝的视频曾在网上引发不少争议。今年6月10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对涉事导游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

  前不久,在中国旅游科学年会上,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李金早表示:未来旅游市场监管不是简单的罚款、摘牌这么简单,将推动旅游违法行为入刑,触犯刑法的严格按照刑事法律程序办理。话犹在耳,云南导游李某就因强迫游客购物获刑,真可谓是大快人心,令人看到相关部门整顿旅游市场的决心毅力。

  从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立场看,“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获刑”具有典型意义,得以警示旅游从业者,不要肆意妄为贪图私利,不要漠视和侵犯游客权益,应主动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依靠优质服务赢得游客信任。

  该案的宣判有助肃清行业乱象。当下,我国旅游市场存在价格欺诈、宰客、零团费、强迫购物、辱骂殴打游客等乱象,不仅严重损害到游客合法权益,也对各地旅游市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虽然各地在丑闻曝光后,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均对当地旅游市场进行了整顿清理,但收效甚微,难以遏制从业者的非法牟利冲动。究其原因,主要就是违法成本过低,未伤及根本。而将违法行为入刑,就大幅度提高了违法成本,令从业者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承担起较重的法律代价,进而不敢再随意逾越法律界限。

  当然,仅靠法律还是不够的,我们还要看到旅游产业弊病丛生的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目前导游收入构成畸形化,往往没有底薪,接团时还要自掏腰包,强迫游客购物成为其核心创收手段,借此获得商家高额回扣、返点。可见,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要重新塑造旅游产业链的利益分配制度,改变现行的门票经济、购物旅游模式,将收入分配向导游合理让渡,让导游依靠自身业务能力,获得相应的合理收入和职业尊严,而不必费尽心思强迫游客购物。 (作者:江德斌)

资讯标签:强迫 购物 导游 获刑

 责任编辑: 韩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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