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锋永
王锋永,生前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2018年1月9日凌晨突发心脏病,因抢救无效在北京离世,享年48岁。
王锋永同志忠于党、忠于宪法和法律,从事死刑复核工作11年来,始终坚持最严的标准和最严的要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主动承办并妥善处理“李朝波故意杀人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杀害情妇案”“浙江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潘华山杀害当事人案”等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他去世的前一天晚上仍在加班审理案件,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为了人民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品格。
王锋永同志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张掖法院系统优秀公务员、“十佳法官”、“十佳”青年卫士、人民满意好法官、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先后被评为甘肃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
同事感言:铁笔定生死,铁面挥正义。11年死刑复核,他一次次顽强地逼近真相。在“核”与“不核”的煎熬中,他严格坚持证据裁判标准,为死刑案件审判守好“最后一道关卡”。
孟凯锋
孟凯锋,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9年自中央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入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先后在复兴路人民法庭、执行局工作,现任海淀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依托海淀区法院“三全五化”执行机制改革,孟凯锋探索出以“扁平化台账管理”“模板化节点留痕”“团队化流程作业”为抓手的一套精细化执行工作方法,带领团队在3年中,共办理3000余起执行案件,拘留36人,实际执行标的额近20亿元。
他在高铁“霸座”伏击“老赖”,率先查扣保险产品,开出强制执行最高“罚单”。2018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执行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对孟凯锋办理的“没名儿生煎”案进行了全媒体直播,近千万网友在线观看。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对他的事迹进行了整版报道,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孟凯锋曾荣立三等功两次,荣获“北京市先进法官”“北京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个人感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为执行工作再上一个台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行百里者半九十。在决胜执行难的冲刺阶段,我会继续努力创新执行智慧、锻炼执行本领,力争啃下更多“骨头案”,探索总结更多新经验,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作出更多的贡献。
赵江辉
2017年11月19日凌晨,年仅47岁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赵江辉被癌魔夺去了生命。他虽然走了,但他的精神永驻。
1993年7月,赵江辉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北高院。在告申庭、立案庭、信访办期间,他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全力做好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累计接访7000余人次。到刑一庭工作后,他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行使法官职责,先后研究重大刑事案件1300余件,审改签发裁判文书1600余份,并主审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他主审及审核的案件无一错案。作为审委会委员,他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2月,赵江辉带领河北高院精准扶贫工作组来到丰宁满族自治县扶贫。他挂职丰宁县委常委,被任命为省直驻丰宁扶贫工作队总队长、选将营乡经堂村第一书记。他积极带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在扶贫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被河北省委评为“全省脱贫攻坚贡献奖”,还被河北省委授予“全省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光荣称号。
赵江辉去世后,河北高院为他追记了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同事感言:人生不以长短论,与忠诚为伍,活得坚定;与正义同行,活得精彩;与爱心为伴,活得无悔——你做到了,你也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姚月梅
姚月梅,现任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在从事审判过程中,她针对留守儿童问题,发出全国首份关爱留守儿童督促令,得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此做法入选2014年度“中国关注困境儿童十大进步事件”、2015年度“江苏十大未成年人保护事件”,并荣获江苏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在从事执行工作后,她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积极构建执行大格局,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执行联动机制。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斗打响后,她先后以案件清理战、信访化解战、房屋腾空战等战役,主动推动执行工作稳步前进。在她的带领下,2018年1至11月,盱眙法院开展集中行动51次,采取搜查措施316次,腾空房屋160余套,执结各类案件5568件,同比上升了24.68%。
她注重充分发挥追究拒执罪责的震慑作用,仅2018年就移送公安机关涉拒执罪犯罪线索17件22人,已判处3件3人,均判处实刑。联合辖区内的通讯运营商,为126名失信被执行人绑定了失信彩铃。全省首发“限驾令”,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却仍开豪车的逃避执行行为。
同事感言:从姚月梅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外表温和却内心刚强的女人形象,从她的工作状态中,我感受到她对司法工作的热爱,在她的眼里,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一个个难题的破解,一起起案件的解决。
鞠海亭
鞠海亭,1966年8月出生,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长。
他从事法院工作28年,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特别是在企业破产领域有着突出的工作成效和研究成果。他曾办理一起前后三任董事长均被判刑、已有300多年历史的医药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最终成功使这家老字号企业重获“新生”,也为温州企业通过破产重整以解决困局提供了很好的样本。
在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期间,他利用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等理论研究成果,指导温州全市法院快速审结264件破产案件,淘汰产能落后企业223家,通过重整、和解程序挽救企业41家。
2015年,被任命为瑞安法院院长后,推动成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中的公共服务职能,有效解决破产企业涉税、财产处置等难题。2016年至2018年,瑞安法院共裁定受理破产案件618件,审结356件,收、结案数均居全国基层法院首位。
个人感言:32年前报考大学,从第一志愿到最后一个志愿,填的全是法律专业;28年前进入法院工作,一直努力向每个案件的当事人传递公平正义;14年前第一次接触破产这个法律概念,便开始深入研究破产法律制度;8年前,温州爆发局部金融风暴,我将自己所学付诸实践,在温州大刀阔斧推进破产审判。从此,我把破产审判当作自己的毕生使命,不断摸索,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