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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下)

陈少华  陈少华,196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16年至2018年12月,他共组织、参与执行案件3618件,执结3537件。  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陈少

陈少华
 
  陈少华,196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16年至2018年12月,他共组织、参与执行案件3618件,执结3537件。
 
  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陈少华致力于在“创”上下功夫,创新执行机制,探索出“用公心下硬功夫、能够执行的不放下;用善心下巧功夫,可能执行的不放过;用恒心下苦功夫,不能执行的不放弃”的“三心三不”执行工作法,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他首创全省“执行团队”运行新模式,整合法警与执行干警资源,在成立执行警务组的基础上,建立7个执行团队,形成执行合力。设立福建省首个公安派驻法院执行警务室,实现法院与公安无缝对接。
 
  充分利用“互联网+”给执行工作提效提速。龙文区法院首例司法拍卖就超7000人关注,经220次竞价,溢价超过3倍,多拍出160万元,创下当时福建省司法拍卖历史最高关注度、最多次竞价、最高溢价率的3项记录。
 
  他先后被授予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第二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18年12月10日,福建省委政法委、漳州市委联合召开了学习陈少华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并分别作出了关于开展向陈少华同志学习的决定。
 
  个人感言:纸上公平终觉浅,觉知正义要躬行。执行工作,执的是人民利益,行的是大道无边!
 
李庆军
 
  李庆军,生前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从事法官工作25年,始终坚守法律和良知,潜心钻研审判业务,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2018年9月28日,李庆军因病离世,年仅54岁。
 
  身患重病,他首先考虑的是案件量在不断增加,不能因身体原因影响工作,不能给单位和他人增加负担。在患尿毒症后,他怕耽误工作隐瞒了病情,毎天自己做四五次透析,依然照常上班;为节约时间,他不辞辛苦,深夜坐火车去北京的医院检査。直到换肾手术当天,他躺在病床上还牵挂着工作。
 
  对待同事,他谦逊低调,工作不挑拣,荣誉面前往后躲;对待当事人,他耐心温和,时刻体谅困难群体的难处;对待乡亲,他善良淳朴,竭尽所能为大家解忧释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为李庆军追授个人一等功,并在全省法院开展向李庆军同志学习的活动。
 
  同事感言:他是一个老实的人,办案中只知道按照法律和规定办事,公正到铁面无私、不近人情;他是一个善良的人,时时处处体谅当事人的难处和诉讼的不易,用耐心、真情和善意化解了一起起纠纷;他是一个坚韧的人,在完成繁重办案任务的背后,四年如一日与严重的病痛坚强抗争,他尽量瞒着身边的人,不求组织照顾,不给同事添麻烦;他是一个低调的人,在荣誉和利益面前不争不抢、不跑不要,总是让着别人,坦然面对,默默无闻。
 
崔 赣
 
  崔赣,中共党员,1979年4月出生,1998年在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2011年3月至今,任湘潭县人民法院花石人民法庭庭长。
 
  他,扎根于基层法庭20年,从书记员成长为法庭庭长,用自己的坚守与奉献护佑着这一方百姓;他,行走于千家万户、田间地垄,在审判与执行中刚柔并济,使诉讼双方服判息诉、握手言和;他,创新服务方式,设立巡回办案点,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他,身体力行,带领着一支年轻的团队获得了“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而他本人,“全国优秀法官”“湖南省优秀法官”“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则是对他的充分肯定。
 
  20年来,他累计审结各类案件近2000件,经手的案件调解率高达70%以上,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闹访。
 
  个人感言:有人曾经问过我,是什么让我能在基层法庭坚持20年?说到底是因为对法律的信仰和对群众的感情。作为法律人,我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希望公平正义的阳光能普照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在广大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对法律有敬仰,但却缺乏了解,更不懂得运用。当他们淳朴眼神中充满期盼的望着你时,用法律帮他们解决矛盾纠纷地心愿油然而生。这里有我20年的足迹,更有我视为家人的乡亲,我怎么能不为他们的幸福生活更加倍付诸行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这是我对家人、对事业的庄严承诺!
 
伍 彤
 
  伍彤同志生前系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出生于1966年1月,1988年进入信宜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执行二庭庭长、执行局副局长。他从事司法工作30年,是中共信宜市第十三届党代表,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调解能手,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伍彤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心中时刻装着人民群众。他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敢啃硬骨头,善于办大案。19年的执行工作中,经他主办的执行案件近3000件,执结标的额1亿余元。
 
  他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他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信宜法院先后多次获得“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荣誉。他克己奉公、严于律己。从未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他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在查出多种病症后,仍然夜以继日忘我工作。就在去世的前两天,他还利用周末时间,先后到两起案件当事人家里反馈案件执行进度、协商和解结案,直至夜晚。
 
  2018年6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追记伍彤同志一等功。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伍彤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同事感言:伍彤有着过硬的业务技能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工作中是典型的“拼命三郎”,许多大案、要案、难案都是他“披挂上阵”。他心中永远装着的是人民群众的诉求,天天琢磨的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唯独没有他自己。
 
何 齐
 
  何齐,汉族,生于1967年9月,大学文化,四川南江县人,生前系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7年11月23日,何齐同志在研究案件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50岁。
 
  何齐是一名为民的法官。“何院长尽心尽力为我们老百姓办事,帮助我们维护权益,他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案件当事人丁怀元说。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丁怀元等6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中,何齐不顾自己身体,先后3次亲自查勘、6次组织双方协调,最终为当事人争取拆迁安置补偿费近41万元。
 
  何齐是一名专业的法官。2016年,同事刘伯梅跟随何齐审理一起赡养案件。何齐从法、情、理的角度,在判决书中告诫老人子女,多去温习一下《父亲》《母亲》这两首歌词,学习如何尽孝道,沸沸扬扬的案子就此案结事了。
 
  何齐30年的法官生涯,累计办理2000多件案子、处理信访案件近100件、接待当事人近3500人次,从未出现一次差错,无一例矛盾激化,他用自己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家人感言:2016年,大哥的妹夫因一桩案子找他,想通过他出面给主审法官打个招呼,不料被大哥当场拒绝。后来,妹夫拿到判决书后愤愤地丢下一句话:“我没有你这样的舅子!”如今大哥走了,带着无愧于法官职业的一身公正清明走了,作为家人的我,感到遗憾,而作为法官家属的我,却看到了大哥的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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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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