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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纲举代理贾某权等三人股东名册记载纠纷一案3月15日证据交换

  张纲举代理的贾某权、潘某及贾某珊诉大同市某果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股东名册记载纠纷一案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9时在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414房间进行证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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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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