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张纲举同志参加律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
申报材料的通知
律所全体律师:
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司办发〔2025〕5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张纲举同志申报律师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对象
姓名:张纲举
执业证号:11402202010263009
申报职称:律师系列初级职称(四级律师)
二、公示内容(张纲举律师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个人基本信息:学历、执业年限、专业领域等。
工作业绩:近五年承办案件数量、类型及代表性案例。
学术成果:发表论文、行业培训等情况。
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无违规违纪记录等证明。
其他材料: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获奖证书等。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
律所内部公示:在律所公告栏、内部办公系统同步发布。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352-5108037
电子邮箱:dtlss038@163.com
反馈要求:
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匿名或逾期反馈不予受理。
六、处理原则
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律所将配合评审机构进行核查,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补充材料或调整申报资格。
经核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报送评审委员会。
附件:
1.《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司办发〔2025〕59号);
2.张纲举律师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及材料。
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