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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飞、张海清代理的清洁能源研究所不当得利纠纷案6月12日证据交换

  荆飞、张海清代理的大同市清洁能源应用技术研究所与大同市骏腾储煤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将于2017年6月12日上午9时,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进行证据交换。

   荆飞、张海清代理的大同市清洁能源应用技术研究所与大同市骏腾储煤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将于2017年6月12日上午9时,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进行证据交换。

资讯标签:海清 清洁能源 研究所

 责任编辑: 张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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