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实施细则”过渡期结束
从3月1日起,《大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过渡期结束,未取得“三证”上路的网约车将受到查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提醒广大网约车经营者和平台企业,尽快办理完善相关营运手续。
据介绍,为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从2017年9月1日起,《大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市交通主管部门对已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平台企业、车辆及人员设置了为期半年的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约谈了相关网约车平台企业,并开展了大量宣传工作。该处负责人表示,到今年3月1日,《细则》过渡期满,下一步客运执法部门将根据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不合格网约车司机,以及未完善相关手续的平台企业予以严肃查处。该负责人呼吁网约车司机尽快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并办理车辆相关手续,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对于违规的网约车经营行为,市民可拨打12345和2022322举报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