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于:新鸣网 > 婚姻家庭 > 文章正文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99度社区 24小时新闻热线:18803523159

结婚四月失踪三年 闪婚诉离获支持

恋爱十天便闪婚,谁料婚后四个月,丈夫无故失踪,三年音讯全无,妻子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福建柘荣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刘玲(化名)与被告郑平(化名)离婚。

  法制网讯 恋爱十天便闪婚,谁料婚后四个月,丈夫无故失踪,三年音讯全无,妻子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福建柘荣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刘玲(化名)与被告郑平(化名)离婚。

  原告刘玲与被告郑平都是柘荣本地人,在2011年5月底的一次聚会上,谈吐幽默的郑平让刘玲一见钟情,两人很快坠入爱河,恋爱仅十天后,刘玲便决定与郑平登记结婚,并搬进了郑平家中。

  谁料四个月后的一天,郑平和平日一样,与刘玲道别,出门上班后,竟不知去向,就此杳无音信。刘玲以为丈夫发生意外,万分紧张,四处寻找,却遍寻不着。此时,郑平的家人才道出实情,原来,郑平从小就有此毛病,常常无故一走数年,不与家人朋友联系,几年后又突然归家,正常生活,但对失踪期间去了哪里、去做什么,却讳莫如深。在苦等三年多之后,刘玲终于心灰意冷,向柘荣法院递交诉状,请求与郑平离婚。

  柘荣法院经审理认为,刘玲与郑平婚前认识时间短,相互缺乏了解,草率结婚,被告郑平于2011年10月起外出而与刘玲分居至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支持刘玲的诉讼请求,判决准许两人离婚。(记者吴亚东 实习生陈蓝天) 

资讯标签:闪婚 离婚

 责任编辑: 李娜

上一篇:男子怀疑妻子出轨 逼“主谋”签欠条并吸毒

下一篇:湖南1岁半幼童受虐致死 母亲将儿子面部摁水盆

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晋公网安备 14020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