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于:新鸣网 > 举案说法 > 文章正文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99度社区 24小时新闻热线:18803523159

山东济宁男子假释期间贪便宜买赃车 获刑三年

  2014年6月4日,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现一辆悬挂假牌的奥迪轿车停在路边,后排座椅上还放着警用手铐、反光背心和多副车牌,随即将该车查扣。随后,自称车主的男子宋某到微山县交警大队领取车内

  2014年6月4日,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现一辆悬挂假牌的奥迪轿车停在路边,后排座椅上还放着警用手铐、反光背心和多副车牌,随即将该车查扣。随后,自称车主的男子宋某到微山县交警大队领取车内物品,民警要求其出示车辆合法证件时却拿不出来。经过查验,民警发现该车系枣庄市薛城区的被盗车辆。面对民警,宋某称该奥迪轿车是花15000元从一狱友手中购得,没有任何车辆手续,就是图便宜。民警还发现,宋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现正处于假释期。

  日前,微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车辆,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由于宋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路帅 关在峰 李成伟)

资讯标签:济宁 赃车 山东

 责任编辑: 张瑛

上一篇:未成年人盗窃前科不应作为成年后盗窃入罪要件

下一篇:超市因食品不符安全标准被判十倍赔偿

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晋公网安备 14020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