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王先生是淘宝商铺“某某通讯”的店主,2014年6月下旬,一名网名为“梅川酷子”的客户在其店内购买了一部手机,但客户投诉称一直没有收到货,并给了一个差评。王先生立即查看物流,结果是无人接收状态。客户明确表示:只要交钱就可以将差评改为好评。王先生最终分三次向该名客户共转账11000元人民币。2014年6月26日,其店内又遇到一件因货物无人接收导致的差评,该名客户的网名为“突然电影”,经过交涉后,王先生最终以4000元人民币的价格使该名客户删除了差评。
无独有偶,另一名淘宝店主陈先生在同一时间段也遇到网名为“梅川酷子”客户的“差评”,并最终付给了该客户8000元用以删除差评。陈先生怀疑自己是碰到专业“差评员”,于是决定报警。警方经过侦查,于次日将该名找茬客户找到。经查,王先生与陈先生经历的三单“差评”事件均为该名客户即被告人许某某一人所为。 (记者王纳 通讯员王倩、黄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