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山西省原平市公安局刑警六中队经过慎密侦查,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明(男,50岁,原平市崞阳镇人),涉案金额60余万元。
经查,2011年11月5日,犯罪嫌疑人胡某明以原平金贵园小区内一套单元楼做抵押,从赵某手中借款6万元;2012年5月24日,该又从赵某手中借款12万元,并与赵某签写了“卖房协议”,约定还款期限6个月,如未还清所欠款项,该套房屋便归赵某所有;此后,该胡在赵某已持有卖房协议的情况下,又陆续向赵借款15万元。截止2012年6月10日,犯罪嫌疑人胡某明已累计向赵某借款33万元。2012年7月22日,胡某明在明知自己已无能力偿还赵某33万元借款的情况下,同意把该套房屋抵给赵某。后该胡故意隐瞒房屋债权债务纠纷的事实,再次以27.5万元的价格将该套房屋卖给张某并签订卖房合同。张某在发现该房已被赵某占有无法入住,并多次找寻联系犯罪嫌疑人胡某明未果后,向原平市公安局报案。该局刑警六中队民警经过慎密侦查,采取走访调查、蹲点守候等方式,于7月2日在崞阳镇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明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韩波 米虹)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韩波 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