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17时,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承办的鸿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浑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土地出让价款69280000元;
三、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定金款13856000元。
至此,本所代理的近亿元争议标的合同纠纷案初战告捷。
一、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土地出让价款69280000元;
三、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定金款13856000元。
至此,本所代理的近亿元争议标的合同纠纷案初战告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