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接怀仁县法院通知,张美英、徐青诉宋必强腾房纠纷一案,决定于6月4日上午9时在怀仁县人民法院210室进行调解,并交换证据。本网律师韩大伟代理被告宋必强将参与诉讼活动。
5月27日,接怀仁县法院通知,张美英、徐清诉宋必强腾房纠纷一案,决定于6月4日上午9时在怀仁县人民法院210室进行调解,并交换证据。本网律师韩大伟代理被告宋必强将参与诉讼活动。
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新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新鸣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