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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徐青诉宋必强腾房纠纷案6月4日先行调解

5月27日,接怀仁县法院通知,张美英、徐清诉宋必强腾房纠纷一案,决定于6月4日上午9时在怀仁县人民法院210室进行调解,并交换证据。本网律师韩大伟代理被告宋必强将参与诉讼活动。

  5月27日,接怀仁县法院通知,张美英、徐青诉宋必强腾房纠纷一案,决定于6月4日上午9时在怀仁县人民法院210室进行调解,并交换证据。本网律师韩大伟代理被告宋必强将参与诉讼活动。

资讯标签:纠纷案 腾房 调解

 责任编辑: 张纲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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