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1】政府规章
政府规章制定不得减损公民权利
【草案说明】
李建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同时,考虑到地方实际工作的需要,修正草案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焦点2】税收法定
政府收什么税须人大立法决定
【草案说明】
李建国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明确要求。据此,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明确“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焦点3】司法解释
“两高”司法解释须报人大备案
【草案规定】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最高法、最高检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焦点4】立法权
公民提出审查建议人大应反馈
【草案说明】
李建国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目前全国设区的市284个,按照现行立法法规定,享有地方立法权的有49个(包括27个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尚没有地方立法权的235个。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在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同时,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原有49个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腾讯新闻综合新京报和新华社报道)
政府规章制定不得减损公民权利
【草案说明】
李建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同时,考虑到地方实际工作的需要,修正草案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焦点2】税收法定
政府收什么税须人大立法决定
【草案说明】
李建国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明确要求。据此,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明确“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焦点3】司法解释
“两高”司法解释须报人大备案
【草案规定】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最高法、最高检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焦点4】立法权
公民提出审查建议人大应反馈
【草案说明】
李建国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目前全国设区的市284个,按照现行立法法规定,享有地方立法权的有49个(包括27个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尚没有地方立法权的235个。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在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同时,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原有49个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腾讯新闻综合新京报和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