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于:新鸣网 > 法治聚焦 > 文章正文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99度社区 24小时新闻热线:18803523159

被疑“拾金”5000元引发10年诉讼

  买馍路上被人看到捡了5000元钱。此后10年间,是否真的捡了钱,让她饱受官司熬煎,一审、二审、再审,甚至入狱6个月。与此同时,新闻媒体对此案的报道,也让她一时成为众矢之的。无奈之下,家人向检察机关求助

  买馍路上被人“看到”捡了5000元钱。此后10年间,是否真的捡了钱,让她饱受官司熬煎,一审、二审、再审,甚至入狱6个月。与此同时,新闻媒体对此案的报道,也让她一时成为“众矢之的”。无奈之下,家人向检察机关求助,最终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十年沉冤一朝得雪。近日,姬双妮和家人来到河南省修武县检察院,感谢检察官还她清白。
  买馍路上捡到了钱?
  事情还得从10年前说起。2006年1月24日,家住修武县的姬双妮约上邻居朱某,骑着三轮车,一同到集市上去买馍。
  与此同时,姬双妮的另一个邻居荆某也在这条路上,她揣着5000元现金去亲戚家还账,就走在姬双妮前面。谁知,走着走着,钱不见了。荆某慌了神,四下寻找,但是一无所获。
  对此,姬双妮毫不知情,一路上既没注意到荆某,也没见到钱。到集市买了馍后,她原路返回。这时,荆某和丈夫郝某来了。见到姬双妮,他们二话不说,上来就让姬双妮把捡到的5000块钱还给他们。姬双妮愣住了,说谁捡你们的钱了?荆某说,有人看见你拾了我丢的钱。
  姬双妮生气地说,她根本就没捡到过钱,还叫来一起去买馍的邻居朱某作证。朱某证明,一路上她都和姬双妮一起,并没见到姬双妮捡钱。可荆某和丈夫根本不相信朱某的话。在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荆某多次向姬双妮讨要5000元钱,但均无果。
  见姬双妮不承认,荆某夫妇想到了打官司。打官司就得要证据,当初告诉他们姬双妮捡钱的同村人却不愿作证。郝某决定先找个能证明姬双妮捡钱的证据来。但证据岂是想找就能找到的?郝某想到了造假。他想办法合成了一张姬双妮站在三轮车旁数钱的照片,成了姬双妮捡钱的“证据”。
  同年8月21日,荆某将姬双妮起诉到了修武县法院,提供的证据便是这张合成的照片。法庭上,姬双妮依然否认捡到了钱,并对照片真实性提出异议。法庭遂对照片真实性进行了技术鉴定,认定荆某提供的照片系技术合成,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最终,荆某撤回了起诉。
  因“拒不执行”锒铛入狱
  一切又恢复了正常,事情似乎就此过去。转眼到了2007年冬天。这天,姬双妮一个人在家,有人在门口喊她,让她签收一封挂号信,上面显示的发件人是她的叔叔。姬双妮接过邮件要回屋,送邮件的人拦住她,让她签名。收到邮件得签名,这是规矩,姬双妮接过笔,在送信人指定的地方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又一年过去,2008年的春天,姬双妮和丈夫郝小利商量着要外出打工,挣钱供两个孩子上学。然而,还没等他们动身,法院的传票却来了。原来荆某又到法院起诉姬双妮了。这次,荆某又有了新证据,是份姬双妮与她自愿达成的还款协议。对于这份协议,姬双妮仍然不承认。诉讼中,她一再声称自己没捡到荆某的钱,也从没与荆某定过协议,协议是伪造的,并申请法庭对协议上的签名和指纹进行鉴定。
  同年7月27日,鉴定结果出来,协议书上的“姬双妮”签名确是姬双妮所写,而因所按指印模糊,指纹不具备鉴定条件。
  姬双妮欲哭无泪,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一审法院依据协议书,下达了姬双妮返还荆某5000元的判决书。
  不服一审判决的姬双妮,收到判决书后,随即向焦作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7个月后,焦作市中院作出判决:撤销修武县法院民事判决,姬双妮返还荆某欠款4000元(因为那份协议上写明,姬双妮承认拾到荆某的5000元钱,荆某为了感谢姬双妮还款,愿给姬双妮1000元好处费)。
  姬双妮依然不服,遂向河南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结果还是维持原判决。
  接下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姬双妮必须给荆某4000元钱。“我是冤枉的,凭啥让我白白赔她几千元钱?”姬双妮想不通,更不愿意“执行”法院的判决。就这样,到了2014年8月,法院将姬双妮拒不执行判决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一个月后,姬双妮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查明真相,还她清白
  妻子入狱,姬双妮憨厚老实的丈夫郝小利只得硬着头皮,四处找人打听,要为妻子申冤。几经周折,最后在律师的指点下,他来到修武县检察院寻求帮助。
  修武县检察院受理了郝小利的申诉。姬双妮一案的种种疑点,引起了该院民行部门干警的高度重视,并向检察长刘青作了详细汇报。经过一个多月的走访调查、外围取证,并多次到荆某丢钱现场进行模拟实验,办案人员认为,荆某所讲姬双妮捡到钱的可能性并不存在。随后,办案人员又对荆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政策讲解,荆某主动交代了丈夫郝某伪造还款协议,并采取送挂号信的方式骗取姬双妮签名的事实。后郝某在检察机关也交代了自己伪造协议书的过程,并交代了第一次合成照片的过程。随即,办案人员对参与送挂号信及合成照片的相关人员也进行了调查核实,最终查清了荆某诉姬双妮不当得利纠纷案的真相。
  2015年7月1日,经焦作市检察院提请,河南省检察院向河南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同年12月23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再审后认为,荆某仅以还款协议主张姬双妮捡到其5000元钱未还,证据不足,二审判令姬双妮返还4000元钱不妥,应予纠正,检察机关认为二审判决不当的抗诉意见成立,遂依照有关规定,裁定撤销此前的民事判决。至此,姬双妮蒙受十年之久的不白之冤终得洗雪。(作者 
高传伟 孟红梅)

资讯标签:

 责任编辑: 荆飞

上一篇:“e租宝”案呼唤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

下一篇: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晋公网安备 14020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