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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和规定 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提供顶层设计

【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  【解读】特邀调解增强非诉解纷权威性  【答问】促进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

    【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

  【解读】特邀调解增强非诉解纷权威性

  【答问】促进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 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

  【专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时代意义及其要点

 

  法制日报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刘子阳 6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法院特邀调解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和《规定》),为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提供顶层设计。

  
   与诉讼相比,调解、仲裁、裁决等非诉解纷方式有着简便快捷、成本低、效果好等优势,人民群众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需求愈显迫切。2015年,全国79万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91万名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933万余件。而在2005年是530万件。

  
   据了解,《意见》和《规定》通过诉前导诉、案件分流、程序衔接,把纠纷有序分流至诉讼和非诉讼解纷渠道;通过建立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开展调解培训、业务指导等方式,促进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促进各类调解组织发挥解纷功能;通过司法确认,提高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效力和权威性,为各类解纷组织依法调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此外,《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平台,明确平台职责,促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畅通人民群众选择多种非诉讼的解纷渠道。规定在规范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制度的同时,致力于发展法院附设调解,为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提供路径,从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满足当事人多元解纷需求等方面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表示,最高法将认真组织对意见和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层层推进,抓好落实,特别是做好制度衔接和配套诉讼服务,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确保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红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意见》和《规定》6月29日发布后即将开始实施。


 

资讯标签:最高人民法院 顶层 纠纷

 责任编辑: 张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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