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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学澳新”变成旅游购物 律师:不得在合同之外提供有偿服务

“游学澳新”变成旅游购物 未成年人还被带去品酒
——律师:
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真没想到,儿子的‘游学澳新’变成了旅游购物,而且还被带去酒庄品酒,一个未成年人竟被诱导买回来一大堆化妆品,还有护肝、解酒的保健品……”儿子从澳大利亚、新西兰游学回来已经十几天了,但说起山西大同晨祥苑金苹果双语学校(以下简称金苹果双语学校)和山西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东方国旅大同分公司)合作组织的暑假“游学澳新之旅”,昵称为“快乐”的网友依然怨气难消。
  名为游学只参观大学20分钟
  近日,记者被拉进一个刚刚创建的“维权群”,群里的网友纷纷向记者反映,他们本人或者自己的孩子于8月10日—22日参加了由金苹果双语学校和山西东方国旅大同分公司合作组织的“游学澳新”旅游,在旅游过程中发现旅行社涉嫌有许多“欺诈”行为。
  网友“快乐”说,今年6月,他们得知金苹果双语学校准备在暑假期间,为孩子们组织一次“游学澳(澳大利亚)新(新西兰)之旅”,其中宣传的“行程特色”中特别提到“参观悉尼大学、奥克兰大学、墨尔本大学,领略世界名校风采”“参观当地幼儿园,了解国外幼儿教育”。
  “作为家长,我们也想让孩子在暑假期间到国外去看看,一方面拓宽下视野,让他多增长一点知识;另一方面想让他看看国外的学校和教育是个什么样,好让孩子心中有个比较。”“快乐”说,按学校谈好的价钱每人18600元,为儿子报了名。后经了解,此次报名的共有10人,其中4人是儿童。按照山西东方国旅大同分公司的安排,他们到了上海机场后,又与山东青岛报名的4人共同拼团至北京寰宇飞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团出境。
  让“快乐”不满意的是,8月10日临行前,行程单中突然取消了“参观当地幼儿园,了解国外幼儿教育”这一项,而且,在接下来的实际行程中,只在悉尼大学进校参观了20分钟,其他两所大学只是坐车在学校外围绕了一圈。
  “快乐”对记者说,此次“游学澳新”并未给予孩子们学习交流的机会,而是想方设法增加自费旅游项目和诱导购买产品。
  在实际行程中涉及很多自费项目
  昵称为“启飞”的网友是带着孩子一起去的,她对这件事也非常不满意。“启飞”说,8月19日那天,他们在悉尼猎人谷的项目中来回驱车6小时,只看到一堆光秃秃的葡萄架,然后地接导游带他们去酒庄品酒、买酒。“启飞”说,明明这个景点不适合这个月份游览,更何况团队里还有4名未成年的孩子,旅行社为什么要花一天的时间安排到这里?
  昵称为“Vivian Z”的女士是和她父亲一起去的。“Vivian Z”说,山西东方国旅大同分公司当时许诺在旅行过程没有自费的项目,而且不会对这个团进行产品的推销和买卖。但在实际行程中,涉及很多自费项目,其中在布里斯班,成人每人花费100澳元,儿童90澳元;在新西兰,地接导游提出如果不参加自费项目,行程就没有什么可以进行观光的,后地接导游提出3项自费项目,经游客据理力争,最后导游才同意三选二,于是成人每人花费150纽元,儿童每人120纽元;在悉尼自费夜景游时,地接导游又提出成人每人要花费100澳元,儿童90澳元,后由于遭到很多游客的强烈反对,才不得不取消了自费夜景游。在布里斯班、新西兰以及悉尼,地接导游不停地向游客介绍澳洲的保健品、化妆品、羊绒制品等,并将他们一行人带到免税店和生产车间进行购物。
  更让他们生气的是,同团的4名青岛游客,与大同的10名游客同吃同住同玩,一样的标准,一样的线路,青岛游客的团费每人只交了14500元,而大同的游客每人团费却为18600元。
  ○回应
  学校:
  “游学澳新”改为一般出境游
  8月31日上午,记者就“维权群”里网友们反映的事情来到金苹果双语学校进行采访。该校副校长程景兰正是这次澳新之旅的10名游客之一,也是代表自己及其他9名参团人员,与山西东方国旅大同分公司签署《旅游电子合同》的人。
  程校长对记者说,学校组织此次“游学澳新”,原本是为了开阔孩子们的视野,激发孩子与人交往的欲望,锻炼孩子们与人沟通和交流的能力,结果因为报名人数不多,再加上组织游学的审批手续比较繁琐,后经与旅行社协商,改为一般出境旅游,但除去没有参观当地幼儿园,其它行程基本没变。
  说到行程中增加的自费项目和购物,程校长并没那样认为。程校长说,自费项目都是经过大家同意了的,购物也是自愿的。到了购物店,导游只是向大家介绍当地的土特产品、化妆品、羊绒制品等,买不买游客自己说了算。程校长拿自己为例,说她就什么也没买。
  有关团费高出同行青岛游客的原因,程校长说校方接到家长的反映后,也与山西东方国旅大同分公司交涉过,但对方说就这价格也不挣钱。
  旅行社:
  价格高是因为非正常年龄段游客多
  记者采访中,山西东方国旅大同分公司经理李博说,按照澳大利亚、新西兰地接社的规定,他们按照游客的年龄段分为正常年龄段和非正常年龄段,具体来说,就是28岁以下和59岁以上的人群被定义为非正常年龄段,28岁以上59岁以下的人群则被定义为正常年龄段。他们认为,正常年龄段的游客购物能力和自费能力比较高,而非正常年龄段的游客购物能力和自费能力则比较低。所以,即使正常年龄段的游客团费低一些,购物和自费项目也会把那部分便宜的团费补回来。说白了就是地接社愿意把赌注下在正常年龄段的游客身上,却不愿意把赌注下在非正常年龄段的人身上。大同组团的10个人,其中28岁以下的就有5个,59岁以上的又有4个,所以大同的团费相对来说就会高一些。
  至于行程中安排的到酒庄品酒,这是设计路线时,金苹果双语学校特意提出来的。还有行程中的自费旅游项目和自愿购物活动,在旅游合同里面都有补充协议。但记者从李博提供的《旅游电子合同》上,仅看到受委托人签字处有“程景兰”的签字,其它附件《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及《澳新自由活动项目安排申请书》均未见有任何游客或者代表人的签字。而且,记者在该《旅游电子合同》中第七章第二十一条里面“旅游费用及支付”一栏,看到上面写有“成人18600元/人,儿童(不满14岁):0.0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0.0元/人”的字样,而该团仅14岁以下儿童就有4名。
  律师:
  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9月6日上午,记者拿着“维权群”网友们与学校签署的纸质《旅游合同》,及山西东方国旅大同分公司经理李博给记者提供的《旅游电子合同》,走进了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进行了采访。
  该律所一负责人说,根据《旅游法》和最新修订《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做虚假宣传或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揽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旅行社不得在同一旅游团队中,因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不同的要求,也不得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包括减少游览项目或者缩短游览时间和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等。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兜售和推荐烟酒。若旅行社出现上述违规、违法的情形,经旅游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后,最高可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领队证。
  本案中,就双方所签订的纸质旅游合同中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自费项目,旅行社应忠实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针对旅行社存在的违规、违法情形,可请求旅游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相关部门:
  要围绕这次旅游展开调查
  9月9日,记者就此事来到大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该所专管投诉的一位姓史的主任和一位姓苏的副所长接待了记者。
  史主任看了李博给记者提供的《旅游电子合同》后说,《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必须有游客或者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而且在协议中必须注明购物店名称和停留时间等内容。而此份《旅游电子合同》中,并没有看到此类内容。而且,游客名单中10位游客的所有联系电话都是同一个联系电话,这也是违规的。
  苏副所长对记者说,“游学”和“旅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记者反映的情况,他们下一步肯定要展开调查。他希望当事人能就前期学校做过的宣传内容、缴费凭证、学校或者旅行社开没开过行前说明会、旅行过程中感觉遭遇到的不合理消费以及他们的诉求等,写一个书面说明。至于金苹果双语学校和山西东方国旅大同分公司合作组织的这次旅游究竟存在哪些问题,这都要等调查结束才好下结论。
  本报记者 刘俊卿

资讯标签:澳新 旅游购物

 责任编辑: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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