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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占有、毁损共享单车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作为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交通工具,摩拜、ofo、永安行、小鸣、小蓝等共享单车一推出就广受欢迎、风靡全国。但一些不文明骑车、故意损坏单车甚至将其据为己有变成独享单车等负面新闻也屡见报端,让国民素

    作为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交通工具,摩拜、ofo、永安行、小鸣、小蓝等共享单车一推出就广受欢迎、风靡全国。但一些不文明骑车、故意损坏单车甚至将其据为己有变成“独享单车”等负面新闻也屡见报端,让国民素质和美丽城市建设经受着考验。

  近日,一则“老人怒斥小伙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视频传遍微信圈,相关媒体也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大家纷纷为老人“怒斥”行为叫好。在道德上谴责他人私自占用、毁损共享单车的同时,我们不禁要问,这些“不文明行为”违法吗?今天,北京西城法院法官就为大家总结了几类针对共享单车的“不文明行为”,并对其违法性进行分析。

  一、毁损共享单车二维码、数字编码供私人使用,涉嫌合同违约

  作为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前,需通过手机下载APP,在完成一系列注册、绑定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程序后,就可以用手机扫一扫共享单车上的二维码进行使用。在这一过程中,一旦消费者通过审核完成注册,则意味着消费者和共享单车公司之间达成合意,成立车辆的租赁使用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消费者将共享单车上的二维码、数字编码损毁,或私自加锁,将共享单车从“大家共享”变为“私人专享”,属于“擅自变更合同”的违约行为。同时,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共享单车公司在发现使用人存在“不文明”用车行为时,一旦查证属实,可以依据双方之间成立的车辆租赁使用协议,采取冻结使用人APP帐号、扣减押金等方式保障公司权益,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车辆损失和租赁费损失等。

  二、破坏共享单车锁具、定位装置供私人使用,涉嫌盗窃犯罪

  为达到“私人免费”使用共享单车的目的,个别使用人利用暴力手段拆除共享单车上的电子锁具、二维码和条形码,并加装私人“锁具”。这种行为实际上改变了车辆的“归属”,将车辆所有权从共享单车公司占有,转变为私人占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擅自破坏共享单车锁具、定位装置供私人使用的行为则涉嫌盗窃。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可见,一旦使用人“盗窃”的单车价值达到“一千元”,则可能涉嫌盗窃罪,被法律制裁。

  当然,不要以为“盗窃”的单车价值不足“一千元”就可以高枕无忧。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一旦行为人实施了毁损单车二维码、条形码、锁具等行为,就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旦被发现就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等处罚。

  三、故意破坏共享单车,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在相关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有部分“可怜”的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抛弃,导致共享单车“瘫痪”而无法使用。根据我国《刑法》第275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即达到“数额较大”的“红线”,将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相关行为人一旦毁坏的共享单车价值经司法鉴定达到5000元,那么行为人就可能面临刑事的处罚。当然,即使毁坏的共享单车价值达不到5000元,也可以根据前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进行拘留或罚款。

  【法官提示】

  随着共享单车的快速普及和数量增加,对共享单车乱写、乱画、损坏、涂改二维码,甚至对车上私锁、拆卸零部件、藏匿据为己有等行为,已经严重触犯社会道德底线乃至涉嫌违法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具有严肃性,违法必追究,在广东等地,因损坏共享单车等行为,一些违法者已经受到了治安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

    作为共享单车受益者,骑车人应文明出行,主动做到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不追逐打闹;骑行结束后规范有序停车,不将车停在绿化带、盲道、公交站台、消防通道、小区院内或其他隐蔽地方等。城市文明,需要共同遵守。城市交通的文明大厦,源于每一个市民的点滴奉献。让我们做一名文明守法的绿色“骑行者”,传递文明守法用车正能量,在强健体魄、体验骑行乐趣的同时,争做美丽城市“靓名片”!

资讯标签:单车

 责任编辑: 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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