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高院制定出台《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均按照省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统计数据计算,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根据2021年3月19日山西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省有关统计数据如下:
一、山西省 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4793元;
二、山西省 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 20332元;
三、山西省 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3878元;
四、山西省 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 10290元;
五、山西省 2020年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 77364元。
一、死亡赔偿金:
34793元×20年=695860元
二、丧葬费:
丧葬费:77364元÷12个月×6个月=38682元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20332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折算系数)=( )
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一级伤残:34793元×20年=695860元;
二级伤残:695860×90%=626274元;
三级伤残:695860×80%=556688元;
四级伤残:695860×70%=487102元;
五级伤残:695860×60%=417516元;
六级伤残:695860×50%=347930元;
七级伤残:695860×40%=278344元;
八级伤残:695860×30%=208758元;
九级伤残:695860×20%=139172元;
十级伤残:695860×10%=69586元。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最高50000元,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
根据2021年3月19日山西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省有关统计数据如下:
一、山西省 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4793元;
二、山西省 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 20332元;
三、山西省 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3878元;
四、山西省 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 10290元;
五、山西省 2020年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 77364元。
一、死亡赔偿金:
34793元×20年=695860元
二、丧葬费:
丧葬费:77364元÷12个月×6个月=38682元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20332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折算系数)=( )
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一级伤残:34793元×20年=695860元;
二级伤残:695860×90%=626274元;
三级伤残:695860×80%=556688元;
四级伤残:695860×70%=487102元;
五级伤残:695860×60%=417516元;
六级伤残:695860×50%=347930元;
七级伤残:695860×40%=278344元;
八级伤残:695860×30%=208758元;
九级伤残:695860×20%=139172元;
十级伤残:695860×10%=69586元。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最高50000元,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