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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民警出庭作证将成常态

  当听说要站上法庭作为证人接受询问时,立刻就联想起外国电影中,警察在法庭上被律师凌厉的语言绕晕,甚至‘带进沟里’的尴尬场景,第一次感觉挺紧张。吴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

  “当听说要站上法庭作为证人接受询问时,立刻就联想起外国电影中,警察在法庭上被律师凌厉的语言绕晕,甚至‘带进沟里’的尴尬场景,第一次感觉挺紧张。”吴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余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和以往不同的是,在此次庭审中,办案民警吴月站上了证人席,轮番接受公诉人和辩方律师的询问。至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试点的“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在温江区人民法院展开。吴月也成为自改革试点以来,第一位成为证人的公安民警。

  如果不是第一次站上法庭,面对律师询问,也许吴月对余某涉嫌贩卖毒品这件案子不会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吴月是温江公安分局柳城派出所民警,2014年6月,他接到线索,辖区内一名45岁的吸毒人员可能从上家购买毒品。为了追挖源头,他多次给这名吸毒人员做工作,成功劝说他交代了上家余某。不久,余某被吴月抓获,并被检察院批捕。

  今年3月25日,吴月接到温江区人民法院通知,余某涉嫌贩卖毒品案将在一周后开庭审理,而作为侦办此案的民警,他需要出庭接受公诉人和辩方律师的询问。

  “刚刚听到这个消息,脑袋确实懵了。”吴月说。

  第二天,吴月从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得知,他将作为证人接受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询问。柳城派出所教导员黄独江安慰他,“不要担心,案子事实是没有问题的,你只要如实回话就是了。”

  吴月要上庭的消息在派出所传开了,不少同事开玩笑说:“别说错话,小心被逮进去哦。”

  每次听到这些,吴月的心总会咯噔一下,当了10年警察,干了8年刑侦和禁毒工作,审讯了不知多少嫌疑人,写的笔录也可以堆成小山了,但是上庭和抓人完全是两码事。

  随后几天,吴月便开始查找嫌疑人到案经过、询问笔录、证人笔录等材料,回顾了案件经过。之后,他从家里的书柜中翻出新刑诉法、刑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每天空闲之时就温习这些常用法律法规。

  他还特意借来一本《最佳辩论》的书,学习如何同庭上律师辩论。他在脑海里罗列了很多可能会在庭上回答的问题,并一一想好答案,在周围没人的时候模拟一问一答。

  庭审当天,吴月站上了法庭证人席,高声宣读了证人承诺书。那时,他瞥了一眼,台上台下所有人都盯着他,他不自觉地攥紧了拳头。

  接下来,辩方律师针对警方是否采取了非法取证,向吴月穷追不舍,吴月则一一作答。

  “有没有保障嫌疑人的休息?”

  “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了嫌疑人必要的休息时间。”

  “为什么要在凌晨1点后审讯嫌疑人?”

  “因为嫌疑人到案已是下午5点,按照刑诉法规定,嫌疑人到案后,我们应当及时开展调查讯问工作,并且在24小时的讯问查证时间内确定是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

  询问持续了20分钟,吴月回答了律师近10个问题。最终,合议庭认为,法庭证据能够形成锁链,能充分证实本案指控事实。走下证人席,吴月长舒一口气,手心里全是汗。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万毅表示,出庭作证的民警实际上等同于证人,他所要回答的问题,都是围绕案件以及与审讯相关的问题。如果被告人和辩护人对案件和取证有异议,法庭应考虑让民警出庭作证。

  “这次庭审对你本人有什么收获?”

  “这个案子只有一名嫌疑人和一名证人,案件本身难度不大,所以证据做得充分是理所应该。但如果嫌疑人有七八个,没有及时对毒品称重,就很可能漏掉重要证据。所以,今后的取证工作会更加严谨和精密,确保拿死证据,不会出现非法证据。”吴月说。

  这次庭审意味着更多民警将走上法庭,民警会坦率接受吗?温江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杨汉忠表示,警察的天职就是公正办案,出庭作证会促使民警在侦查过程中更为规范,以后侦办一个案子,分工会更细,压力反而更小。但以后遇到可能处以重刑的案件,还是希望能够考虑到出庭民警和家人的安全。

  “这是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尝试的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目前,成都已在高新法院、温江法院和大邑法院试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以前,有些法庭可能更重视庭前和庭后,而相对忽略庭审过程,但在今后,通过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庭审将会更加充实、实在,庭审功能将得到最大发挥。

  而针对民警作为证人出庭,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今后遇到有争议的案件,要做到“应出尽出”,这将成为常态。

  “遇到无争议的案件,则不会要求民警出庭作证。”他说。(记者马利民)

资讯标签:常态 民警

 责任编辑: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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