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27352×20年=547040元
2、农村:10082×20年=201640元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6993×抚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8029×抚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三、丧葬费:
54975÷12个月×6个月=27487.5元
四、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27352元×20年=547040元
二级伤残547040元×90%=492336元
三级伤残547040元×80%=437632元
四级伤残547040元×70%=382928元
五级伤残547040元×60%=328224元
六级伤残547040元×50%=273520元
七级伤残547040元×40%=218816元
八级伤残547040元×30%=164112元
九级伤残547040元×20%=109408元
十级伤残547040元×10%=54704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10082元×20年=201640元
二级伤残201640元×90%=181476元
三级伤残201640元×80%=161312元
四级伤残201640元×70%=141148元
五级伤残201640元×60%=120984元
六级伤残201640元×50%=100820元
七级伤残201640元×40%=80656元
八级伤残201640元×30%=60492元
九级伤残201640元×20%=40328元
十级伤残201640元×10%=20164元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文件1、城镇:27352×20年=547040元
2、农村:10082×20年=201640元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6993×抚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8029×抚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三、丧葬费:
54975÷12个月×6个月=27487.5元
四、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27352元×20年=547040元
二级伤残547040元×90%=492336元
三级伤残547040元×80%=437632元
四级伤残547040元×70%=382928元
五级伤残547040元×60%=328224元
六级伤残547040元×50%=273520元
七级伤残547040元×40%=218816元
八级伤残547040元×30%=164112元
九级伤残547040元×20%=109408元
十级伤残547040元×10%=54704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10082元×20年=201640元
二级伤残201640元×90%=181476元
三级伤残201640元×80%=161312元
四级伤残201640元×70%=141148元
五级伤残201640元×60%=120984元
六级伤残201640元×50%=100820元
七级伤残201640元×40%=80656元
八级伤残201640元×30%=60492元
九级伤残201640元×20%=40328元
十级伤残201640元×10%=20164元
晋公安管(事)〔2017〕15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2016年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统计信息咨询中心《证明》及山西省财政厅《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现将山西省2016年有关统计数据及我省省直机关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转发给你们,供各地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使用。由于省统计局今年未公布我省2016年度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各地在调解时,可参照“山西省2016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调解。
一、山西省2016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049元;
二、山西省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352元;
三、山西省2016年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705元;
四、山西省2016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4975元;
五、山西省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6993元;
六、山西省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29元;
七、山西省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82元;
八、山西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山西省内每人每天100元。
2016年山西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农、林、牧、渔业 45871元
采矿业 55921元
制造业 42314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3827元
建筑业 46632元
批发与零售业 38854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8837元
住宿和餐饮业 28630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4686元
金融业 75683元
房地产业 42950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776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60446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411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6307元
教育 62548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 51145元
文化、体育与娱乐业 49041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4484元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事故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