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轻轻却不务正业,被家人教育不悔改反而去实施盗窃。近日,山阴县法院刑事庭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被告人张某无业,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经常和家人要钱,为了让其自食其力,家人就限制了其经济,被告人张某开始赌气偷盗。2017年1月和2月份,张某共8次进入某4S店员工宿舍进行盗窃,涉案金额共4601元,其中包括电动车、现金、手机、手表、身份证和驾驶本,随后把电动车、手机、洗衣机变卖成现金,手表送了朋友,驾驶本卖与他人处理交通违法扣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损失2925元,退缴非法所得575元,并交罚金1500元。
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盗窃罪。张某非常后悔,在侦查和庭审阶段主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以上判决。
被告人张某无业,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经常和家人要钱,为了让其自食其力,家人就限制了其经济,被告人张某开始赌气偷盗。2017年1月和2月份,张某共8次进入某4S店员工宿舍进行盗窃,涉案金额共4601元,其中包括电动车、现金、手机、手表、身份证和驾驶本,随后把电动车、手机、洗衣机变卖成现金,手表送了朋友,驾驶本卖与他人处理交通违法扣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损失2925元,退缴非法所得575元,并交罚金1500元。
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盗窃罪。张某非常后悔,在侦查和庭审阶段主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