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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驾入刑”是法治进步

驾车玩手机入刑,不仅是一种民意顺应。一项网络调查结果显示,支持玩手机入刑的网民超过了75%,这代表了一种相当普遍的民意。而部分持反对意见的网民,应当属于经常性驾车玩儿手机一族,那么,这样一种民意基础之

 

    驾车玩手机入刑,不仅是一种民意顺应。一项网络调查结果显示,支持玩手机入刑的网民超过了75%,这代表了一种相当普遍的民意。而部分持反对意见的网民,应当属于经常性驾车玩儿手机一族,那么,这样一种民意基础之上,入刑岂非顺应民意乃至当务之急?

    驾车玩手机与“醉驾”“毒驾”相比,危害性更大,普遍性也更大。“醉驾”与“毒驾”,是一种有意识的违法,也就是说当事人明知“醉驾”与“毒驾”均属于违法行为。而玩手机“盲驾”,则是一种无意识甚至是一种集体无意识违法。中国拥有手机者大概80%都是低头族,那么,开车驾驶中的“低头族”又有多少?即便只有10%甚至只有5%的“低头族”,不一样也是一种极其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吗?

    “醉驾”入刑,是一种法治的进步,其法治进步的标志就是对于交通安全的对应方行人提供了人性化的关照与保护,“毒驾”入刑,当然也是一种势在必行,只是“毒驾”尚未达成规模而被立法者所忽略。而玩手机“盲驾”入刑,与“醉驾”入刑是一个道理,当一种危害交通安全乃至社会安全的危险行为形成规模危害公众之时,就一定要有一种对应的法治立法行为以相克。而玩手机入刑,不仅是一种对于民意的顺应,更是对于“低头族”“盲驾族”的一种法治唤醒。当头一棒之下,无意识甚至集体无意识的玩手机以及手持终端“盲驾”的违法犯罪行为就会有一道法治之墙。(李振忠)

资讯标签:法治

 责任编辑: 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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