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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山西浙江成立省级监察委员会

本报讯(记者 周根山)1月20日,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成立。此前的1月18日,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硕辅为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本报讯(记者 周根山)1月20日,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成立。此前的1月18日,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成立。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硕辅为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建华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为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三省市分别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

据悉,随着三地省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三省市的市县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将陆续开始。

资讯标签:山西 浙江 北京

 责任编辑: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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