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于:新鸣网 > 法治聚焦 > 文章正文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99度社区 24小时新闻热线:18803523159

借款人有权请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8月6日,最高法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8月6日,最高法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
借款人依法可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资讯标签:年利率 借款人 利息 36%

 责任编辑: 张纲举

上一篇: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又出新规

下一篇:女子出国丢手机欠费23万余元 不补缴难补办新卡

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晋公网安备 14020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