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参与此案的民警介绍,这是绵竹至今最大一起盗窃贩卖古树名木案。紫薇树在被转手过程中根部受到了伤害,加之树龄高,大家对移栽古树能否成活都十分牵挂。为此,绵竹市林业局的专家们对它进行了多次杀菌,将坏死的根部剪掉,喷洒生根剂,并取来了适合紫薇生长的泥土。为更好保护和管理紫薇树,在村民同意下,今年3月26日,绵竹市森林公安将被盗古树运回,并移植到了青龙村1组。如今,这棵紫薇树长势正好,还开出了花朵。
据了解,这株古树当时在挂牌保护时被推测为800岁。不过,今年8月5日和6日,原来推断为808岁的该紫薇树经过打孔取样,省楠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树又“长”了113岁,达到921岁(正负27年);该古树价值96.54万元。今年3月21日,汪某、王某、梁某、桑某、郑某涉嫌盗窃罪,被告人张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移送绵竹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绵竹检察院起诉书称,汪某、王某、梁某、桑某事先商议,由桑某负责做桑家大院周围百姓的工作,由王某、梁某雇佣工人、货车、吊车,由梁某某现场指挥,秘密盗走挂牌紫薇古树。郑某作为吊车车主,明知他人盗窃古树,而指令工人为上述人员提供帮助。张某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收购该紫薇树,并以88万元的价格贩卖给某园艺绿化公司。
10月15日,6名嫌疑人因为涉嫌盗窃罪和收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汪某、王某、梁某、桑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树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责任。被告人汪某、王某在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梁某、桑某、郑某在案件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张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5日下午,绵竹市法院宣布,因案件事实存在争议,将择日宣判。